NEWS
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行与资产管理机构
资识课堂 不良资产行业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不良资产行业的监管政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初步探索到全面规范的演变过程。 行业探索期,监管框架逐步成形 这一阶段,监管政策主要是围绕明确AMC(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方式、业务范围、资产处置方式等基本要素而制定,总体监管政策较为宽松。此时,AMC的主要任务是清理不良贷款,以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支持国家的经济改革。
2000年
国务院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份规范AMC的立法文件,也是AMC行业的基本性监管文件。
2004年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正式发布,批准资产管理公司开展抵债资产追加投资、委托代理和商业化不良资产收购等业务。
2005年
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办法》,明确了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要素。
2009年
原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时应遵守的规范。
2010年
原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应遵循的真实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洁净转让原则。
2011年
原中国银监会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要求规范和加强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附属法人机构的并表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2012年
财政部、原中国银监会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这是第一份关于地方AMC的规范性文件,对地方AMC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提出了系统性的要求和标准化的参考依据。
2013年
原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策上补充明确地方AMC的资质认可条件。
行业发展期,监管政策大力支持行业发展
这一阶段,AMC行业迎来业务发展高潮期,向专业化、市场化、多元化发展,AMC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不良资产管理,而是通过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手段丰富业务模式,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2014年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正式发布,明确对资产管理公司综合经营的规范和指引。
2015年
财政部和原中国银监会联合印发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四大AMC开展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的经营要求。
2016年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正式发布,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着重限制了商业银行通过收益权转让方式将不良资产出表。
原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债务重组等相关工作。
同年10月,原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允许各省可以增设一家地方AMC,并放宽对地方AMC资产处置方式及受让主体的限制。
行业稳定期,监管政策逐渐趋于严格
这一阶段,监管对AMC的风险管理要求更为严格,明确了业务边界,旨在通过完善的监管框架,促使AMC回归主责主业,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同时,AMC开始在不良资产的收购端和处置端采用更加创新业务模式,以应对复杂的市场环境。
2019年
原中国银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地方AMC“六个不得”,标志着地方AMC迎来“严监管”时代。
2021年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正式开展单户对公、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不良贷款处置渠道迎来拓宽,其中赌博靠谱网站平台成为广西首家、全国首批获批参与个贷不良转让试点的地方AMC。同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业内征求意见,拟进一步对地方AMC展业区域和主营业务比例加强限制,强调地方AMC要专注本地金融不良主业,严控经营风险和融资杠杆。
2022年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
政策的演变始终紧跟国家经济发展需求,从最初的框架建立,到大力推动行业多元化发展,再到逐步加强监管要求,不良资产行业在政策的引导下不断成熟。未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将在监管政策的引导下继续稳健发展,为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